03-25 |2022
以国家高新技术外资企业申请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大桥粤Z车牌指标
(一)申请条件 1.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外资企业,可以申请办理1辆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2.已申请非大桥口岸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的境外投资商户,不受以往数量限制,符合上述申办条件,可申请办理。(二) 办事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商户批准证书》; 2.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
03-25 |2022
境外商户申请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大桥粤Z车牌指标
(一)申请条件 1.境外投资者(境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广东省投资,3年内(含申办年度)累计纳税额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1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累计纳税额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第2个;累计纳税额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第3个。 2.已申请非大桥口岸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的境外投资商户,不受以往数量限制,符合上述申办条件,可申请办理。(二)办事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
03-24 |2022
新办两地车牌指引
新办深港粤Z港FV以纳税额境外商户以纳税内地企业以高新技术外资金融机构(不含代表机构)港澳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高端人才等兴办公益事业的捐赠者新办大桥以纳税额境外商户以纳税内地企业以高新技术港澳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高端人才等兴办公益事业的捐赠者新办澳门粤Z澳以纳税额境外商户以高新技术外资金融机构(不含代表机构)港澳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高端人才等兴办公益事业的捐赠者新办粤港澳车牌流程通行深港口岸粤港小汽车业务办理流程新办仅限通行港珠澳...
03-24 |2022
关于粤澳、粤港车牌死牌复活进一步放宽的公告
为方便车主办理业务,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部分现有业务规定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告。符合下列条件的粤港澳两地车辆指标,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签订承诺书(式样附后)后办理相关业务。 一、发生产权转移的房产类指标办理变更商号业务 以珠海购房为条件获得粤澳两地车辆指标的车主,如房屋产权转移发生在境外人士之间,可以凭新的产权登记证明办理变更商号业务。如此类车辆已办理了注销,新房主提出恢复使用申请,可以办理指标恢复...
03-24 |2022
现有全部粤澳私家车(粤Z澳车牌)可申请加签通行港珠澳大桥
为更加便利粤澳两地人员往来交流,经粤澳双方商定,自2019年1月1日开始,现有全部粤澳私家车(粤Z澳车牌)可以加签通行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有关车主须先向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申请加签大桥口岸或者在办理日常业务时一并加签大桥口岸,并到海关、边检部门办理完结车辆和驾驶人备案手续后,方可驾车经大桥口岸往来粤澳两地。对原获准免加签通行大桥口岸的粤澳小汽车,在批文有效期内仍可继续免加签通行,如批文已过期,须先办理批文...
03-24 |2022
粤港两地车牌非营运小汽车免加签通行港珠澳大桥将试行,计划分两阶段实施
为更加便利粤港两地车辆往来通行,粤港双方商定,准许现有获准通行深港各口岸的粤港非营运小汽车分两个阶段免加签试用通行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免加签通行政策试用期为两年。第一阶段,原获准通行皇岗、文锦渡及沙头角口岸的粤港非营运小汽车于2019年2月25日至2021年2月24日可以免加签通行大桥珠海口岸;第二阶段,原通行深圳湾口岸的粤港非营运小汽车于2019年4月29日至2021年4月28日可以免加签通行大桥珠海口岸。 政策试行...
03-24 |2022
粤港澳三地推出粤港、粤澳跨境非营运车牌管理新措施
近年来,国内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变化较大,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内地与港澳间的合作进一步深化,三地陆路口岸不断增加,交通往来频密,跨境小汽车管理工作显得愈加重要。为适应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进一步推动粤港澳人员交流和经贸往来,更好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经粤港、粤澳商定,联合推出完善粤港澳跨境非营运小汽车指标管理的工作措施,从2019年4月15日开始实施;新措施实施前已受理或批准的申请,仍按照原规定进行管理。新工作...
03-21 |2022
关于粤港澳跨境非营运车牌新政策实施时间的解释
经粤港、粤澳政府有关部门商定,粤港澳跨境非营运小汽车指标管理工作措施将从2019年4月15日起开始实施。为做好新措施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对2019年4月14日之前已通过网上审核,并且收到我局短信告知办理号和窗口办理时间的指标新办申请,按照旧规定执行。对2019年4月15日之后已通过网上审核,并且收到我局短信告知办理号和窗口办理时间的指标新办申请,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对2019年4月14日之前网上审核时被列入重点核...